云南玉溪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时间:2020-06-11 编辑整理:云南教师资格证网
一、认定范围
(一)具有玉溪市户籍或人事关系在玉溪市(在玉溪工作并签订了经社保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或人事档案在玉溪且能提交人事档案关系证明),符合《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
(二)在玉溪市就读,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品德
1. 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
(二)学历条件
1.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分别具备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其学历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
1. 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具有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的选择能力,教学方案的设计能力,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能力,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管理学生的能力等。
2. 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外)均应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院校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参加并通过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授权组织的考试后,获得合格证书。
3. 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人员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地区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暂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四)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受理申请
(一)网络申报:申请人于4月18日至5月19日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络报名。
(二)现场确认:玉溪师范学院、云南民族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农职院的应届毕业生按照学院规定的确认时间,到学院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上交相关材料表册。
各县区申请人于5月15日至5月19日,携带所需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指定的地点现场确认,上交相关材料表册。
市直学校申请人于5月15日至5月19日,携带所需证件、材料到市教育局人事科现场确认,上交相关材料表册。
(三)资料上报:各县区教育局收齐整理好材料后,于5月25日10:00前,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统一报玉溪市教育局组织认定。
玉溪师范学院、云南民族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农职院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收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办人签字盖章后,于5月25日10:00前,将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材料统一报红塔区教育局组织认定,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统一报玉溪市教育局组织认定。
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直接从网上打印后制成A3双面);
2. 身份证及同时印有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一份(A4);
3. 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提供学业成绩证明;社会申请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A4)及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